广东上市公司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成立于2003年,对外简称为“广东上市”,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上市公司自律管理组织,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,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(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)和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协会现有会员单位全部为注册地在广东辖区(不含深圳)的A股上市公司(截至2024年1月1日,辖区共有A股上市公司449家)。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,常设领导机构是理事会,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。协会设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、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、证券事务代表工作委员会等自律组织。

协会的宗旨是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,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,促进会员诚实守信、规范运作;发挥政府监管部门与会员间的传导和桥梁作用,促进相互交流;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不断加强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设,推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,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;坚持开拓创新,提高上市公司质量,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
协会的业务范围是:开展中国证监会、广东证监局授予的其他工作和符合协会宗旨的其他活动;协助组织会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和政策;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,制定协会会员行为规范、职业道德规范等自律性管理规章,进行自律性管理;组织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的教育培训,提高会员单位高管人员的职业道德、业务技能和规范运作水平;加强与地方政府、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联系,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,保障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活动,举办相关的讲座、研讨会,组织有关的学术交流、考察活动;收集整理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相关信息,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;根据会员单位需要,组织有关专家提供公司治理、经营管理、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;资本市场提供咨询等非营利性服务;为资本市场人才培训提供服务;其他经批准的业务。

协会成立来,在广东证监局的悉心指导和会员的大力支持下,认真履行“服务、自律、规范、提高”的职责,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,以会员需求为导向,坚持“从会员中来到会员中去”的工作方针,牢记宗旨,主动作为,着力搭建上市公司沟通交流、共同发展的平台,促进上市公司自律管理、规范运作,在服务大局、配合监管,帮助上市公司防范应对风险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、维护市场环境、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,发挥了积极的作用,得到了会员的广泛认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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